根據上級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,組織擬訂學校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、檢查執行情況。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入賬、建卡管理及統計上報及資產的清查、調撥、報廢處置等工作。負責大型儀器設備配置項目的可行性論證和使用效益評估工作。